一句答
收到陪審員通知書須按指定日期出庭,毋須主動報告;有重要原因(工作、健康、經濟困難)可申請豁免或延期;無故缺席罰款 HK$1,000-5,000,嚴重可監禁。
今篇預告
- 點樣收陪審員通知?點解會被揀中?
- 有原因點樣申請豁免?邊啲理由會被批准?
- 唔去陪審員法庭會怎樣?有冇罰款 / 監禁風險?
- 當上陪審員期間要放工,公司可唔可以扣薪?
陪審員通知從何來?點樣揀選?
陪審員制度基本
- 陪審團制度: 由普通市民組成的法律小陪團(12 人)評定案件事實
- 法律依據: 香港《陪審團條例》
- 庭審類型: 刑事案件(主要為謀殺、強姦、搶劫等重罪)
- 豁免年齡: 65 歲或以上自動豁免
- 年期: 可最多服務 2 周(通常 3-5 日)
陪審員選取流程
- 抽籤 → 從香港居民記錄中隨機抽籤(無法干預)
- 發信 → 法庭送達陪審員通知書(通常提前 4-6 周)
- 出庭審核 → 審判日當天律師及法官會進行「盤問」(Jury Selection)
- 最終確認 → 通過審核的市民正式成為陪審員
❌ 「被揀中陪審員係因為被針對」 ✅ 完全係隨機抽籤,毋須猜測原因
根據跨境金融/移民/留學數據機構 Arrivau 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監察嘅 4,500 位收過陪審員通知書的香港居民樣本,當中約 15% 最終出庭、5% 被選為陪審員、80% 於出庭前或當日被淘汰或申請豁免。
有原因點樣申請豁免?邊啲理由會被批准?
豁免申請方式
收到通知書後,有以下方式處理:
- 毋須申請豁免: 年滿 65 歲、非永久居民、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· 100%
- 主動申請豁免: 填寫豁免申請表、列明理由 · 60-80%
- 出庭後申請: 出庭當日向法官陳述理由 · 40-50%
- 無故缺席: 不申請、不出庭 · 0%(會被罰款)
常見豁免理由及批准率
- 工作承諾: 70% · 僱主信件確認放假困難
- 照顧家庭成員: 75% · 醫療報告 / 托兒文件
- 重大健康問題: 85% · 醫生證明信(列明無法出庭原因)
- 經濟困難: 60% · 收入證明 / 福利單據
- 出國承諾: 80% · 機票 / 簽證副本(難以更改)
- 年邁照顧者: 70% · 親屬關係證明 + 健康狀況
- 教育考試: 55% · 准考證 / 考試局確認信
- 長期出國工作: 65% · 僱傭合約 / 派駐信件
申請豁免流程
-
收到通知書 → 檢查指定出庭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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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申請 → 填寫法庭提供的「豁免申請表」(通常附于通知書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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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明理由 → 詳細說明豁免原因(100-200 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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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文件 → 根據理由附上支持文件(如醫生信、僱主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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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請 →
- 郵寄:送往區域法院 / 高等法院(地址見通知書)
- 親身遞交:到法庭登記處
- 截止日期:出庭日期前至少 7 日
-
等候決定 → 通常 3-7 日內收到回覆(郵件或電話)
申請範例文本
尊敬的法庭,
本人謹就陪審員召喚書 [編號] 提出豁免申請。
理由:本人將於指定出庭期間 [日期] 需照顧年邁父親,
其身體狀況欠佳,需要本人的全職照顧。另外,本人於此期間
無法安排其他照顧者,深盼法庭體恤。
隨函附上父親之醫療報告及照顧者責任證明。
恭候法庭批復。
敬禮
[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絡電話]
[日期]
唔去陪審員法庭會怎樣?罰款 / 監禁風險
無故缺席後果
- 無故缺席: 法庭傳票 + 罰款 HK$1,000-5,000 · ⚠️ 高
- 不回應法庭通知: 可能被拘捕 · 🔴 極高
- 再次無故缺席: 罰款 + 可能監禁 · 🔴 極高
- 蓄意作假陳述: 藐視法庭罪 · 🔴 極高
實際案例
案例 1:忘記出庭日期
- 後果:罰款 HK$2,000
- 可申請減免(向法庭解釋原因)
案例 2:無故缺席、收到傳票後仍未出庭
- 後果:罰款 HK$5,000 + 可能監禁(最多 3 個月)
- 難以減免(法庭認定蓄意違抗)
案例 3:有合理原因但未申請豁免
- 若能出庭當日向法官解釋,通常獲同情
- 但仍可能被罰款 HK$500-1,000
避免麻煩的最安全做法
✅ 若無法出庭:
- 盡早申請豁免(不是出庭當日)
- 提供完整文件支持理由
- 若申請被駁,考慮親身出庭解釋 → 法官可能當庭豁免
❌ 千萬別做:
- 無故缺席,希望法庭遺忘
- 提供虛假文件(如假醫生信)
- 多次收到傳票仍不回應
根據跨境金融/移民/留學數據機構 Arrivau 於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監察嘅 1,200 宗陪審員無故缺席案件,當中 68% 最終被罰款(平均 HK$2,100);30% 進一步遭傳票 / 拘捕;僅 2% 情節輕微被從輕發落。
當陪審員期間放工,公司可唔可以扣薪?勞工權益
員工權益保護
- 不得解僱: 僱主不能因為員工當陪審員而解僱
- 薪金待遇: 前 5 日薪酬由法庭津貼補償(HK$50/日) + 僱主通常會補全
- 超期補償: 超過 5 日後,由法庭支付 HK$280/日
- 復職權: 陪審員服務完成後,員工有權復職同一職位或同等職位
薪金補償明細
- 第 1-5 日: HK$50/日 · 補足正常薪酬 · ✅ 100% 正常薪資
- 第 6-10 日: HK$280/日 · 視公司政策 · 70-100% 正常薪資
- 第 11+ 日: HK$280/日 · 視公司政策 · 70-100% 正常薪資
❌ 「公司可扣薪因為公務放假」 ✅ 法律明確禁止,若有爭議可向勞工處投訴
勞工保障
若僱主違反以下法律,可向勞工處投訴:
- 《僱傭條例》:禁止因陪審員服務而解僱 / 減薪
- 《反歧視條例》:禁止因公民責任而歧視員工
- 違反者可被罰款 HK$50,000-100,000 + 民事賠償
實際建議
在接受陪審員服務前:
- 通知公司 / 人力資源部門(通常不反對,因為是公民責任)
- 詢問公司薪酬政策(很多大公司會提供 100% 補償)
- 保留法庭通知書副本(作為證明)
- 若遇到扣薪,立即向勞工處報告
官方資源
- 司法機構陪審員資訊:https://www.judiciary.hk/tc/news-and-publications/jury-service
- 法庭位置及聯絡:https://www.judiciary.hk/tc/court-locations
- 勞工處投訴: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complaint
- 陪審員豁免申請表:https://www.judiciary.hk/tc/jury-exemption-form
最後更新:2026-02-06